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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编辑:永太净化设备经营部] [时间:2024-06-07]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全省金融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有力支撑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今天我们邀请省金融办副主任初明锋先生,省金融办交易市场监管处处长周苹女士,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会长姚伟新先生,鲁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方先生,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总裁李雪女士,向各位介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发布两年以来,我省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强化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主要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2013年8月,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业内称之为“山东金改22条”),随后推出了一系列有力度、有突破的改革措施,全省金融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两年来,我们以“金改22条”为引领,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全省金融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有力支撑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1936.11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2692.55亿元,增长了39%;今年上半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3.5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为5.06%,金融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提前达到了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银行业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发挥较好。积极协调落实降准降息、金融支农支小等国家宏观政策,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完善考核激励、创新抵质押物等,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对上争取信贷规模、直贷项目和单列指标等措施,深入挖掘资金供给潜力,努力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75957.5亿元和56825亿元;本外币贷款增量连续6年超过5000亿元,今年上半年达到3144.6亿元。6月末,银行表外业务融资余额15836.2亿元,较年初增加929.4亿元,成为实体经济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我省积极探索“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房、林权、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股权、动产等抵质押物创新得到较好推广,银行业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业、棚户区改造等经济薄弱环节。2014年,金融机构对4.7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1178.3亿元,同比增加277.5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人民币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1852.5亿元和11092.4亿元,连续多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服务业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15673.8亿元,上半年增加995.6亿元,占全部贷款增量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国开行棚改项目贷款余额达到353.04亿元,上半年增加134.65亿元,同比多增64.8亿元。从存贷款利率看,存款利率逐步呈现差异化,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一般性贷款平均利率为6.86%,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为2012年7月以来最低水平。
二、区域资本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通道。抢抓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等国家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全面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我省已与国内所有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及香港、新加坡等境外证券交易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014年,我省股票、债券两项直接融资达到3918.3亿元,是2012年的2.16倍;今年上半年为1707.5亿元。今年我省全面启动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创造基础条件。通过广泛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培训推介和资源培育活动,我省企业上市挂牌持续呈现强劲势头。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别达到250家和196家。齐鲁银行成为全国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市商业银行;鲁证期货成为我省首家金融类上市公司。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公司制改造顺利完成,通过实施功能提升工程,该中心已形成股权托管、挂牌交易、上市孵化、融资服务、综合展示和企业规范等六大功能平台,创新开展了私募股权、股权质押、股权众筹等多种融资方式,在全国同类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作为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地位日益凸显。青岛市设立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也取得了良好发展。通过在全国率先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合作协议,使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在我省得到迅速推广。我省已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19笔,累计融资66.5亿元,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四分之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步伐加快,累计备案企业123家,发行87家,募集金额117亿元。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制定出台《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山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省级已安排财政资金超过28亿元,17只引导基金进入实施阶段,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和重点产业发展。
三、保险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积极谋划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政策措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2014年,全省共完成保费收入1454.93亿元,居全国第3位,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达到1494.9元和2.4%,比2012年提高330.1亿元和0.14%;今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实现985.5亿元。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均有大幅度提升,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海水养殖业风力指数保险等试点业务深入开展。今年上半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92亿元,同比增长99.46%。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累计赔付94.6万人次、18.4亿元,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各类责任保险发展较快,上半年赔付支出3.1亿元,同比增长19.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成功启动,医疗、环境污染、特种设备、物流等责任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重点行业实现了全覆盖。保证保险已在全省铺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持续扩大,到今年6月末,我省保险资金投资(不包括存款、股票和债券)规模累计达到了565.9亿元。
四、普惠金融业态蓬勃发展。两年来,我们以培育壮大普惠金融为核心,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激发地方金融发展活力,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较快。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延伸服务触角。截至今年6月末,城商行分支机构实现了县域全覆盖;省内1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达到10093.14亿元,比年初增长9.13%。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以股权纽带关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鼓励吸引国有企业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优化股权结构,消化历史包袱,加快银行化改革进程,进一步提高农信社系统服务县域经济和“支农支小”能力。目前全省已组建农商行53家,较两年前增加了24家。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农信社系统资产总额6968.11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3430.15亿元、9004.04亿元,稳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金融机构申办设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村镇银行达到116家,居全国首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设立17家;法人保险机构达到4家;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业运营,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民营银行等申办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是“草根”金融组织方兴未艾。出台了鼓励公司做优做强的新政策,在准入门槛、融资渠道、经营区域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今年6月末,全省共有公司423家,两年来增加88家,注册资本537.83亿元。设立了注册资本10亿元的省级行业综合服务平台—山东惠众新金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现状和外部发展要求,按照“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提高标准改制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努力提升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实力和服务能力。6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43家,注册资本558.89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5家,今年以来新增2家。另外,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逐步兴起,第三方支付机构、P2P平台分别达到12家、200余家。
三是民间融资活动纳入规范轨道。为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在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率先在全省范围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机构监管和分类评级办法,设立了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截至今年6月末,我省已发展民间融资机构737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40家,注册资本365.11亿元,累计投资626.8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97家,成功对接资金26.5亿元,对接成功率82.5%。地下暗流的民间资本初步实现阳光化、规范化,对维护民间融资秩序,遏制非法集资和超高利率放贷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全面启动。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经过大量调研论证,我省于去年向国务院上报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获得国务院同意,山东成为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今年1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2月,组织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试点工作。目前,培训宣传、完善配套制度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全省首批27个试点县(市、区)的37家专业合作社的试点资格已得到认定。下步,拟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铺开,力争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与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
五是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稳步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对省内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各类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出台了《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批准新设了金融资产、能源环境、农村产权、海洋产权等4家交易场所,我省权益类交易场所达到23家。制定了《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已在石油装备、石油、铁矿石、大宗农产品等领域启动实施。
六是“两个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目前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核心载体打造、机构培育引进、市场体系构建等初见成效。青岛市在国内率先提出打造财富管理中心的目标。2014年2月,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等11部委印发,青岛市成为全国唯一的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目前,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政策争取、项目引进、交流合作、平台搭建、宣传推介等工作有条不紊,50个重点项目已取得实质进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20个县(市)和莱芜市,他们在涉农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挂牌、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实践,有效激发了县域资本活力,增强了县域金融服务能力,部分经验得到了总结推广。
五、金融发展环境发生积极变化。按照营造环境、夯实基础的发展思路,我省着力解决制约金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省政府成立了全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郭树清省长亲自担任组长,全面负责金融重要决策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积极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完整覆盖、运行高效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已全部独立设置金融工作机构,并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对金融业发展的人才智力支持明显加强,开展了大规模领导干部金融业务培训,实现了我省与中央金融部门双向人事交流。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对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努力做到早研判、早发现、快预警、快处置,较好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大了金融宣传力度,扩大了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已在全省形成共识,金融对山东经济社会的渗透力和支撑力明显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重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引擎”,坚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两手抓”,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努力发挥金融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引领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两年我省在规范民间融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请谈一下我省在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动发展,引导民间融资由地下浮到地上。2012年3月,我省在东营市、临沂市和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2013年8月,省政府在东营召开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工作现场会。2013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以此为标志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该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共成立民间融资机构737家,注册资本368.41亿元,县域覆盖率92%。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40家,注册资本365.11亿元,投资余额205.54亿元,融资余额16.21亿元,累计投资626.8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97家,注册资本3.30亿元,累计登记资金需求54.95亿元,累计登记资金出借32.12亿元,成功对接26.50亿元,对接成功率82.50%。民间融资机构的规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健全制度,提升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2014年11月,省金融办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分类评级暂行办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金融办的职责边界,建立了相应的监管制度,确保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既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又针对监管任务、监管重点和工作需求,有所侧重、有所区别,错位监管、相互补充。依据《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分类评级暂行办法》,现正组织全省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分类评级工作,力争客观准确地评价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为科学合理地实施分类监管提供依据。正研究制定《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发展计划申报指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备案指引》。
三是解难治弱,创造促进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民间融资领域法律法规缺失问题曾是制约我省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瓶颈。此前没有关于民间融资的专门法律规定,其适用条款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且多为原则性规定。民间融资机构因投融资问题提起诉讼,原本基本相同的案情,不同基层法院因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对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的投融资合同效力认定却相左,这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民间融资机构的发展。我们会同省高院对民间融资机构投融资涉案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省高院将有关情况报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解决从业人员能力不足问题,省金融办组织了全省金融办系统民间融资监管人员培训,市县两级金融办194人参加了培训。近期拟组织民间融资机构高管人员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我们组织编写了《民间融资知识读本》作为专用教材。针对民间融资机构财务会计核算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开展了财务会计核算规范试点。
四是塑造品牌,树立民间融资机构阳光化形象。受社会上各类投资咨询公司的负面影响,部分社会公众将民间融资机构混同于各类投资咨询公司,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融资机构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从加强行业自律、塑造民间融资机构品牌入手,逐步树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阳光的形象。支持指导山东岚桥民间资本管理中心等9家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各市成立协会办事处。目前全省已设立协会办事处12个。设计了全省统一的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该标志正按程序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截至6月末,除青岛市外,全省已使用该行业标志的民间融资机构192家,其他开业机构正在制作中。
您好,我是大众日报记者。《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文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这两年来,我省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我来回答。大家知道,在22条中提出了建立健全体制,这确确实实是一项开创性的、非常具有建设意义的。因为这几年,随着地方金融改革的推进,各种新型金融组织机构如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还有诸多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市场,还有我们已经起动的农村新型金融改革发展十分迅速,它们缓解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但是也必须要正视的是,普遍存在经营不规范、监管缺失的问题。
为了促进我省金融业实体健康发展,对此我们确确实实是一直保持了一份清醒的头脑,立足于促发展、防风险,努力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为此,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制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就是金改22条,应该说力度很大,在全国具有创新性。
具体工作体现,一个方面是加强体制保障,因为要加强对这些金融组织的监管,建立一个体制机制是基础。我们以省政府的名义在全国率先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都已经全部独立的设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由他们承担地方金融的协调和监管事项。具体来看,在2014年我们做了一个统计,17市金融办大概每个市平均编制目前有23个,137个县市区金融办编制平均达到8.5个。
第二方面是明确监管的范围,也就是地方政府监管。主要对中央驻鲁金融监管范围之外,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来进行监管。包括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业等新型的金融组织、金融业态,以及权益类和山东创新开展的介于现货、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第三方面,建立一种协调机制。因为金融监管确实现在在体制上来讲,主要机构和主要活动都在中央的集中统一监管之下,我们现在地方监管,就是在中央的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兴的组织和金融活动。它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必须建立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所以我们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动加强驻地中央金融监管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鼓励而不越位,加快形成条块结合、运转高效、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区域性金融管理与风险防范机制。
山东金改22条中明确提出“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请问目前我省要素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如何?省金融办作为牵头部门,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成效如何?
关于我省交易市场发展现状的问题,首先作一点解释。交易市场主要包括两类,即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我省纳入地方金融监管的是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当中的中远期市场,也即所谓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目前,我省权益类交易市场共23家(青岛7家),交易品种覆盖企业产权、股权、债权、农村产权、海洋产权以及文化艺术品、金融资产、能源环境等权益领域。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试点的市场有5家,交易品种分布在农产品、化工、能源等多个行业,包括铁矿石、焦煤、大豆、板材、螺纹钢、石油产品等。今年上半年,全省交易市场实现交易额450亿元(其中青岛50亿元)。总体看,我省各类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规范有序,要素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增强。
围绕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省金融办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推动,稳步推进各类交易场所建设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重点推动了股权交易市场建设。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是全国重要的、较有影响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我省着力打造的股权市场,也是全省权益市场建设的重点和亮点。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打造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这一目标,省金融办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提请省政府批复了《加快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改革发展试点方案》,召开了全省范围的专题座谈会议,集全省之力、各方之智发展股权市场;组织中心实施了公司制改造,正在推进公司增资及管理体制改革,公司已经明确为省管企业;联合省工商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山东省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支持其拓宽融资渠道;与全国股转系统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推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区域市场与全国市场间的“转板对接”;推动省财政出资设立了规模达10亿元的两只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重点投向股权市场挂牌和拟挂牌企业;鼓励支持其及时搭建股权众筹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场层次,提升市场功能。目前,该市场挂牌企业达491家,市值超过300亿,实现各类融资190亿元,各项指标均比两年前翻了一番。
二是基本搭建了全省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围绕国家和全省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提请省政府批复新设山东金融资产、山东能源环境、齐鲁农村产权、烟台海洋产权等4家交易中心,逐步完善了要素市场体系。支持推动权益交易市场创新发展,2年内对创新突出的市场争取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补助超过1000万元;指导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研发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山东能源环境、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了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促进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近期还组织了交易市场赴台交流,开阔视野、借鉴经验、扩大合作。
三是稳妥开展了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出台了《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指导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专项文件。依托区域经济基础、资源禀赋、产业及专业优势,在全省搭建了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5家市场平台开展试点,另外正在指导3家市场开展筹建工作。
四是初步建立了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框架。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奠定了监管制度基础。省金融办出台了《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易场所系列监管指引,为交易场所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交易市场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一种新型业态,尚处于发展初期,未来在市场发展和监管方面探索、试验、创新的任务比较重。在此,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携手推动交易市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谢谢大家!
鲁证期货于2015年7月7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实现了山东金融机构境外上市“零”的突破,也成为我国期货行业第一家真正意义的上市公司。请问鲁证期货董事长陈方先生:公司在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在香港成功上市的影响和意义。
一、充分发挥期货中介职能,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落实《意见》关于“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的要求,公司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协调组,积极帮助我省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定价、分散风险、套期保值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一是积极与山东钢铁集团、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山东黄金集团等40余家企业进行沟通接洽,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其贴身设计套期保值方案,帮助我省实体企业利用期货价格信息组织安排生产、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二是深入推进与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联合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各种市场推广、调研等活动60余次,提高了我省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和参与程度;三是努力增加我省期货交割品种和交割库数量。协助永锋钢铁集团、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功申请“永锋”牌螺纹钢和“济钢”牌热轧卷板等交割注册品牌,协助寿光金玉米、德州保龄宝等成功申请了玉米交割厂库,这不仅拓宽了企业销售渠道和仓单质押融资渠道,而且宣传了企业产品的优质形象,提升了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明确目标,高效执行,顺利完成H股发行上市。《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动鲁证期货公司上市”。对此,公司在倍感压力的同时,也深深体会到省政府对促进期货公司加快改革创新发展的推动和支持。2014年10月,有关期货公司上市的法规障碍消除后,鲁证期货及时抓住市场机遇,立即于2014年12月30日启动H股上市工作,仅用6个月零7天的时间完成上市工作,于2015年7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鲁证期货本次IPO共发行H股股票27,709万股,占总股本的27.65%,发行价格为每股3.32元港币,净募集资金7.71亿港币。鲁证期货的成功上市,是贯彻落实我省金融改革发展意见,做大做强我省金融机构,助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鲁证期货的成功上市,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鲁证期货是我国期货行业第一家线年重组成立以来,鲁证期货从一个业务单一的区域性小公司,发展成为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综合性大公司,这不仅是公司自身努力的结果,更是近年来我国期货行业改革开放、锐意创新、规范发展的一个缩影和代表。同时,鲁证期货是香港市场上第一只以期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不仅扩大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行业覆盖面,而且为期货行业其他公司赴港上市铺平了道路;鲁证期货也是山东金融机构第一家境外上市公司,实现了山东金融机构境外上市“零”的突破。二是鲁证期货的成功上市,向国际市场展示了我国期货市场近年来规范健康发展成果和广阔发展前景。作为第一家赴境外上市的境内期货公司,国际投资者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和行业概况缺乏了解。为此,在路演过程中,鲁证期货向国际投资者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的巨大变化,以及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高速增长的实际情况。通过路演,国际投资者对我国期货市场近年来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效有了全新认识,对我国期货行业未来高速增长充满了信心,多家国际机构表示要加大与公司在期现货领域的业务合作。三是鲁证期货的成功上市,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鲁证期货本次H股发行上市,按照股票发行价与发行前国有股权每股净值计算,使国有资产增值6.24亿元,增值率达54.40%。上市后,随着流动性的提高和对期货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公司股权价值将通过市场化机制被充分挖掘,为持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四是鲁证期货的成功上市,有助于促进公司持续做强做大。成功上市不仅及时填补了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而且打开了再融资窗口,为公司建立了资本长效补充机制,为未来公司实现跨越式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通过上市,提升了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为后续公司国际化战略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在香港上市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尽快发展成为一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期货及衍生品服务提供商。
山东金改22条中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发展做出了部署。请问两年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取得了哪些成绩,具体有什么做法?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10年12月,是我国四板市场探索创新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中心依托山东实体经济和金融资源,创新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运营服务模式,被业内称为创造了独特的“齐鲁模式”。到目前,挂牌企业491家、市值307亿元,托管企业624家,展示企业4394家。推动企业实现直接与间接融资近190亿元。发展各类会员机构362家,投资者近4万户。
(一)搭建服务网络,完善平台体系。成立了省会城市圈、蓝色经济区、“黄三角”、鲁南区域总部,进一步加强与各市及县(市)区政府合作,设立了济南、青岛、烟台、德州、泰安、济宁6家运营中心、75个工作机构,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市场服务网络。在完善挂牌交易、托管发布、综合展示三大市场平台基础上,将挂牌交易平台细分为“精选板”、“成长板”和“众创板”,建立了地方金融、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等板块,初步形成了“三大平台、三层结构、多个板块”为一体的市场平台体系。强化服务创新,推出了齐鲁股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大宗股权竞价转让平台,搭建了互联网网贷平台“齐鑫投”,探索推出了互联网私募融资平台“齐鲁众筹”。
(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重,综合运用私募股权、私募债权、股权质押、信托产品、集合信贷等多种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努力整合多方资源,先后与31家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授信额度638亿元;与省再担保集团开展了“股权融资保”、“债券融资保”业务,为挂牌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与山东信托共同推出了国内首支专门针对挂牌企业的区域市场信托产品;与市县政府合作设立齐鲁股权普惠融资种子基金,探索推出了“股权质押增信宝”等产品,目前已有聊城、淄博、烟台等地的6个增信宝产品落地,将带动流动资金贷款6亿元左右,每家企业可以获得200万元到500万元的贷款,最多可以惠及300家挂牌企业;积极对接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建立股权投资项目库,入库企业137家。到目前,中心已帮助企业实现融资近190亿元,其中直接融资51亿元,含股权融资24.38亿元、债券融资26.28亿元、股权众筹融资680万元。
(三)打通“转板”机制,提升市场功能。齐鲁股交中心在省金融办与全国股转系统战略合作框架下,探索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合作的有效途径。2014年10月,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股转系统建立了“单独受理,优先审核,提前沟通,集中挂牌”的批量对接机制,并举行了首批8家企业批量对接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仪式,在区域市场与全国市场挂牌企业批量对接方面开了先河。为了探索与深交所等交易所对接渠道,今年以来,中心组织了多批企业去深交所培训咨询。7月21日,由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主办的“山东挂牌企业首场网上投融资对接会”成功举行。齐鲁股交中心在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到目前,已有3批次17家企业成功转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已培育拟上市企业50余家,其中8家已启动上市程序,27家启动新三板转板程序,9家完成或正在进行并购。